综合能源服务落地探索:以用户价值为核心驱动力,围绕电能服务开始
01 对综合能源服务概念的理解
综合能源服务是一个宽泛的业务概念,而非是一个精确定义的市场概念。就商业意义的市场而言,必须有市场边界、市场竞争规则、市场竞争者、产品或服务的购买方等一系列的条件才构成一个市场。所以综合能源服务并不能构成一个严格意义的市场,而是已经存在的多个细分市场的集合,比如供热服务、节能服务、清洁能源利用、园区供能系统,甚至售电服务。把这些细分市场叠加到一起,认为就能产生足够的化学反应,且乐观的认为这是一个万亿级别的潜在巨大市场,本身就是概念模糊下的商业误判。就像互联网是一个宽泛的业务领域,而比如互联网电子商务、互联网打车等这些才是真正值得探讨的具体市场。
因此,对综合能源业务需要进一步分析,个人认为,综合能源业务分为综合能源系统,以及综合能源服务(狭义)两个领域,前者偏向于工程和硬件系统建设,后者更多的是指软性的服务。
就目前而言,以能源企业为主导的综合能源,由于受“重资产、高投资”的项目型建设思维的影响,绝大多数以试点、示范等为目标,偏向于工程系统的建设,“重硬轻软”的现象非常明显。
02 互联网+综合能源服务应该从软服务着手
互联网企业虽然有少量是以重资产为落地抓手的,比如神州租车。但是绝大多数的互联网企业都是轻量化运营的,以信息技术推动产业效率升级为目标,比如滴滴打车,本身专车数量远少于社会运营车辆,以提升打车服务效率为核心。所以互联网+综合能源服务,也更应该着重与从狭义的“综合能源服务”去落地。
在综合能源的软服务领域,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和服务空白,也代表了能源产业未来的升级方向。就节能服务而言,国内大多数的节能服务公司还是以项目型、单体设备改造为主。发达国家已经逐渐从单体的设备节能,逐步走向工艺流程节能(系统级节能)和行为节能(管理节能),这是节能服务的高级层次,都是以软性的服务为抓手的。由于这种类型的服务专业化水平高、对信息技术和生产技术的要求高、且知识经验积累时间长,因此国内多数企业没有这样的耐心去投入,如果结合互联网、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,通过数据驱动的节能分析和能效诊断,是有可能走出一条和“经验型节能服务”的不同的路来的,当然这个过程也会非常漫长,但是这代表了能源服务产业的未来趋势,而且也有少量企业已经在这方面获得一定的成功案例。
03 关注用户、以电为抓手是软服务落地的一条可行路径
(一)综合能源服务需要用户思维
虽然电能消耗只占我国终端能源消耗的25%左右,但是电能由于其可观测性高(便于计量和测量)、可控制性强、便于存储转换、服务产业链配套完善等特点,所以从围绕电能的优质服务开始,推动综合能源服务落地,不失为一条可行的路径。
在综合能源服务落地过程中,必须以用户价值满足为核心驱动力,很多能源企业开展综合能源服务,其特点是“只有客户、没有用户”。所谓客户就是可以付费的人,所谓用户就是真正使用的人。
大量的综合能源项目是以园区为主要对象的,但是园区恰恰是客户而非用户,真正的用户是园区下一级的各类用电用能单位,包括电网企业、发电企业在内的大多数能源行业,由于其体制机制、资源、文化等各方面原因,目前很难建立起用户导向的能源服务思维,这也是当前我国综合能源业务开展的另一个思维误区,即认为只要“搞定”了地方政府或者园区管委会,建设了一批多能互补、园区微电网,似乎综合能源服务就万事大吉了。这样的服务,离真正的用户需求还非常远,而且往往导致政策路径的偏差。
(二)从用户电力获得成本的角度去看
用户想要的是“降低电力获得成本”,或者叫“端到端的用电成本”。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,一端是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,政策集中在通过大用户直购电或者市场化交易降低电价,另一端是在电网企业-用户的资产界面(即结算电表),因此降低电网企业的目录电度电价就是政策关注之所在。
但是这两端的降价都存在问题。一方面是未来电力市场化交易,在不同的电网节点和不同的时段,价格是随供需关系实时波动的,不可能只比目录电价低,与“电力交易就是降电价”的心理预期造成偏差,导致政策在落地过程中的被动化。另一方面,虽然电网公司还存在一定的让利降价空间,但是电网公司作为国有资产的建设运营方,是不可能一直大幅度持续让利的,更重要的是通过成本监审使得电网公司的成本-收益清晰化、合理化。
那么,广大电力用户侧真实电力获得成本是多少呢?如果我们把思考的边界从关口电表,延伸到企业单位内部的配电房出线一侧,仅仅把“基本电费成本”和“力调电费成本”分摊到度电成本,就得到以下的用电成本分布曲线:
我们看到,对于不少月用电量在10万kWh以下的中小企业来说,平均的用电成本(这还是部分用电成本,不包含资产折旧、运行维护、内部损耗、事故损失等),都高于0.8元/kWh,远高于当地的目录度电价格。
这是因为几个方面的原因,一是企业对真实用电成本缺乏统计分析;二是部分企业对计费方式合理性缺乏认识,缴纳了不合理的基本电费;三是部分企业不关注功率因数达标,导致被征收了惩罚性的力调电费。
而且体量越小的企业,由于其管理越不规范,电工水平越底下,导致真实电力获得成本越高。据不完全统计,东南沿海某省,每年因为基本电费计价不合理导致的多交电费大致在5亿元左右,因为功率因素不达标导致的罚款也在5亿元左右。
如果我们以电为轴线,对电力用户的真实电力获得成本进行分析,可以得到以下的成本结构:
如何以上述的成本结构优化为目标,对数百万电力用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,使得整个行业的建设运营思路从CAPEX思维(高投资重资产),走向OPEX思维(可持续的运营服务)。这里恰恰蕴含了大量的企业综合能源机会,以及基于技术手段提升企业用电用能合理性的机会,甚至带来了电力设备产业链向数字化、智能化升级的机会。